江西省婺源县清华镇2021年公开招聘1名大学生回村工作的公告
为加强清华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助力脱贫攻坚,对接乡村振兴战略,深入实施“大学生回村”工程,倡导本地户籍大学生服务家乡、建设家乡,提升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,培养熟悉基层、心系群众、农村实践经验丰富的年轻干部人才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名本土回村学生到村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数量
面向回村大学生公开招聘一名清华镇户籍到村工作(定向里村村),如没有报名对象可跨村调剂。回村大学生是指具有本村户口,或原籍在本村且能长期在清华镇居住、工作食宿能自理的大学生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聘用对象
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(含大专)及以上学历应、往届毕业生,不限男女,不限专业,党员优先。
(二)报考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,适应农村工作要求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.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;
3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;
4.身心健康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1.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;
2.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的;
3.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4.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;
5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名
2.报名地点:清华镇人民政府(党建办]
咨询电话:18720385725(江)
3.报名方式: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
4.报名材料:(1)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,资格审查时审验原件;(2)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;(3)回村任职自荐表2份;(4)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份。
四、资格审查
镇党委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纪委、综治、司法所、派出所、国土、计生等部门对回村报名者进行资格联审,挂点班子成员对回村报名者的思想政治、学历学位、健康状况、遵纪守法、家风家规以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竞职程序。对资格联审过程中不合格的人员皆予以取消报名资格。
五、招聘程序
1.推选。采取村“两委”党员、群众代表大会推选。党员和群众代表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推选出3名,如本村报名人数没有达到3名,条件符合的人员可直接作为推选对象。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及本科学历者优先,大专生需对高考成绩及大专学习期间的综合表现作审查。
2.第一次公示。将推选对象名单在村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无异议的,确定为面试对象。
3.面试。面试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,演讲不超过5分钟。镇党委政府组织专业评委组,对进入竞职演讲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评分,竞职演讲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,并取第1名为拟聘用人员。演讲时间、地点将会提前进行通知。
4.第二次公示。将拟选聘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无异议的,确定为选聘对象。
5.录用到岗。公示结束后,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,批准后由镇政府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并上岗。合同期满后,劳动关系自动终止。镇党委根据任职表现与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,每一年签订一次。
签订合同后由镇党建办进行岗前培训,培训结束后,安排到村工作。
五、待遇及相关政策
1.在村任职的回村学生薪资为每月3000元。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,绩效奖励1000元,绩效奖励于每年年底进行村“两委”干部考核后按排名情況进行一次性发放。
2.回村任职的大学生,将通过县委党校等平台进行教育培训,着重加强跟踪培养。工作表现突出的大学生中是党员的,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力量培养;非党员的作为优先发展党员对象。
3.对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,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,在事业编制、公务员考录推荐上优先考虑,并统筹利用好其他各项优惠政策。
4.任职期间,任职人员必须服从镇、村两级工作安排,坚持专职在村工作,对无故脱岗超过3个工作日进行约谈并通报;一次通报、二次约谈、三次解聘。
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清华镇党委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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